以下内容转载自公众号:沪讯通
“户 口”
对于我们来说都不会陌生
每个人的出生、上学、就业、结婚、迁徙等
都和户口有着直接联系
而就在近日
“户口制度”传出重磅消息
我国将试行以经常居住地
登记户口制度
↓↓↓
我国将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在出台的《方案》中
就提到:除超大、特大城市外
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
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图片来源:摄图网
看到这里,一定有小伙伴不明白
什么是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
↓↓↓
据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解释说: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是指城市群内部积分累计互认。
“比如在珠三角内部,或在深圳或者惠州有积分的居民,如果想到广州去落户,那么积分是可以累计到广州的居住年限上。
从全国来看,广州在这一政策上走得较快,此前就提出珠三角内部的其他城市,甚至长三角城市的积分都可以在广州申请户籍时累计互认。”
不过,此次《方案》中
将超大、特大城市排除在外
也就是说上海并不在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的范围内
图片来源:潇湘晨报
未来上海或将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
/未来上海或将实现累计互认/
虽然当前作为超大城市的上海不在《方案》规划之中,但陆铭教授认为:
目前排除超大、特大城市是一种阶段性的政策,从方向上来讲,未来超大、特大城市也必将逐渐实现累计互认,只是动作会迟缓一点。
并且同城化累计互认是一个过渡措施,政策目的是从“同城”取得突破,未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这将成为超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未来的推进模式。
/同城互认
能够大幅提升城市群竞争力/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曾分析称,当前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有利于加速人才、人口向重点城市群集聚,加速劳动力在城市群内部的自由流动,大幅提升城市群整体竞争力。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都市圈、城市群内部的户籍、社保同城互认,更加完善了都市圈的概念,有助于人口的合理流动,对整个市场具有非常好的导向。
早在去年,浙江宁波就发布了“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政策。其中提到,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宁波的缴纳年限,实现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同城化累计。
目前想要落户上海,有哪些方式?
有不少在上海工作生活的
小伙伴都特别关心
有哪些落户上海的途径
毕竟落户上海后,好处多多
更高的社保待遇、更好的养老福利、
买房、拍牌、子女上学等都将更加方便
而2021年,想要取得上海户口
有哪些方式?你符合哪一种?
今天小编就给你好好盘点盘点!
01
居住证转常住户口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02
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这种落户方式是为非上海户籍的上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制定的。
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进行评分。
上海落户应届生积分需要满足72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应届生打分落户只针对应届毕业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错过了就不能再申请了。
同时,本科毕业即可落户的院校由原来的北大清华2所增加到了现在的6所,分别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
03
留学生落户
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如回国后已在其他省市工作,则不再适用留学人员申报户口的相关政策。
留学生落户上海学历要求:
博士:境外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长不少于一年;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性质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长不少于半年。
硕士: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高校硕士;国内“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校硕士;境外高校本科+硕士。
本科:在境外高水平高校本科学位。
04
夫妻投靠落户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 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
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 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05
子女投靠落户
指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 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落户等。
06
老人投靠落户
指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 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等。
提醒:
投靠类尽管对本人学历等条件未必有规定,但必须是有一方是上海户籍。
具体可——登入“上海公安门户网”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投靠类型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咨询,索取《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根据菜单内容准备材料。
07
夫妻两地分居、老人身边无子女落户
在外省市工作、户籍在外地的职工因夫妻分居两地、老人身边无子女等原因申请将户口转移进沪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批。
申请条件包括——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
其在外地的配偶属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
在沪有接收单位,并符合规定条件
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等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等。
外省市职工要求进本市工作的——
■应先向当地县以上人保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人保部门发联系函至报入本市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婚报在沪配偶处;未婚、丧偶、离婚报在沪父母处)联系。
■本市区(县)人保部门接到外省市人保部门的联系函后,由申请人向区(县)人保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08
外省市职工(家属)转沪
职工转移的对象、范围和条件:
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工作的职工必须是——
非农业户口
身体无严重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与外地所在工作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含乡镇企业职工)
外省市职工(家属)转沪包括——
夫妻两地分居职工的转移(夫妻两地分居原则上按职工家庭生活基础(指配偶和子女)是否在沪为依据)
“特困”职工的转移(“特困”是指职工在沪家庭中老人有特殊困难。)
其他职工的转移
09
直接引进人才落户